沈奎林建议,应完善地下水专项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具体内容,细化相关责任,量化水质监测频次,为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急需尽快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