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告》,据了解,共有100家产业集群上榜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明确,“十四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此次公布100个产业集群意味着该项任务已完成近一半。
从集群的地域分布来看,在入选的100个集群中广东、山东入选的数量最多,数量为7个,浙江省有6个,河北、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重庆、四川为5个。
从集群的产业分布来看,这100个入选的特色产业集群涵盖了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众多领域,如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产业集群、上海市松江区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集群、浙江省东阳市磁性材料产业集群、深圳市南山区智能终端芯片设计产业集群等。
在公布集群名单的同时,工信部还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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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
集群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进一步畅通产业协作网络,增强集群创新活力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着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不断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开放合作,加快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水平。
2
产业集群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建立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支持集群不断提升创新、数字化、绿色化、开放合作和治理服务能力,增强专业化配套水平。
3
产业集群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加强集群发展跟踪和评估,组织集群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4
产业集群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
5
产业集群
集群认定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