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装完好无损,理论上可以无限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如亚硫酸盐、苯酚、亚铁盐、碘化物、硫化物等应将其固体或晶体密封保存,不宜长期存放;其水溶液亚硫酸、氢硫酸溶液要密封存放;钾、钠、白磷更要采用液封形式)、容易潮解的物质,在避光、阴凉、干燥的条件下,只能短时间(1~5年)内保存,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有机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挥发性较强,包装的密闭性要好,可以长时间保存(3~5年)。但容易氧化、受热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质等,在避光、阴凉、干燥的条件下,只能短时间(1~5年)内保存,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有机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极易受到微生物、温度、光照的影响,而失去活性,或变质腐败,故此,要冷藏(冻)保存,而且时间也较短。
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高纯物质,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保存规定来保存,确保包装完好无损,避免受到化学环境的影响,而且保存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情况下,基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GB/T 601-2002中对标准溶液的有效期有明确的规定:在常温(15ºC~25ºC)下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超过两个月要重新标定或检查之后再用。
培养基:按规定配制并消毒好培养基,冷至室温,保存在阴暗处(尽可能贮藏在冰箱内),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一个月内用完,具体见培养基制备操作规程。除另有规定外、试液、缓冲液、指示剂(液)的有效期均为半年。HPLC用的流动相、纯化水有效期为15天。
检验用的试剂、配制的试液必须贴好标签,配制的试液必须做好配制记录,其中培养基还必须做使用记录,标准滴定液领用后应做使用记录。检验用试剂的有效期必须在贮存期内。除另有规定外,液体试剂开启后一年内有效,固体试剂开启后三年内有效。
(1)空气的影响。
空气中的氧易使还原性试剂氧化而破坏。强碱性试剂易吸收二氧化碳而变成碳酸盐,水分可以使某些试剂潮解、结块;纤维、灰尘能使某些试剂还原、变色等。
(2)温度的影响。
试剂变质的速度与温度有关。夏季高温会加快不稳定试剂的分解;冬季严寒则促使甲醛聚合而沉淀变质。
(3)光的影响。
日光中的紫外线能加速某些试剂的化学反应而使其变质(例如银盐、汞盐、溴和碘的钾、钠、铵盐和某些酚类试剂)。
(4)杂质的影响。
不稳定试剂的纯净与否、对其变质情况的影响不容忽视。例如纯净的溴化汞实际上不受光的影响,而含有微量溴化亚汞或有机物杂质的溴化汞遇光易变黑。
(5)贮存期的影响。
不稳定试剂在长期贮存后可能发生歧化聚合,分解或沉淀等变化。
在贮存期和有效期内液体如发现有分层、浑浊、变色、发霉等异常现象,流动相用于样品检测时,样品的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发生明显变化,固体如发现吸潮、变色等异常现象则应停止使用。
大多数化学品的稳定性还是比较好的,具体情况要由实际使用要求来判定。如果分析数据作为一般了解,或者分析结果没有特定的准确要求,如一般教学实验,对化学试剂的质量级别就可以做一般要求。但工厂化验数据为指导生产而用,化学试剂的质量指标绝对不能含糊。而用于一般合成制备使用的化学试剂,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工业级别的化学试剂就可以满足。但研究型和某些特种化学品的合成制备,有些情况下,对原料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需要严格把关。对于储存期久的试剂可以用在要求不高的检测任务中,对可能变质的试剂可以与新购的试剂对比使用来判断是否变质了。只要化学性质不变,没有引入杂质原则上都能用。
总之,化学试剂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据化学试剂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作出基本判断,再对化学试剂的保存状况进行外表观察,然后根据具体需要来得出能否使用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