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口监督管理 | 高位推动 分类施治,河北省唐山市全面整治入海排污口

2022-10-11 17:06:45 admin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管好管住入海排污口这个“牛鼻子”,是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2019年1月,河北省唐山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率先开展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唐山市围绕渤海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综合施策、分类施治,深入推进2250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546个排污口整治,完成率68.71%。2022年,渤海近岸海域唐山段春季、夏季两次海水水质监测,水质优良(一、二类海水)比例均为100%。

 

高位引领、协同推进,健全入海排污口

整治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职责,建立整治机制。唐山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唐山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职责的通知》,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调度,住建、城管、水利、港航、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县、区政府负主责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县区和部门工作职责。

 

二是清单管理,逐口整治销号。按照“立行立改、依法取缔一批,长期整改、清理合并一批,远近结合、规范整治一批”的思路,结合前期监测溯源情况,出台《唐山市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印发“一口一策”整治任务清单,逐排口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逐口实施整改销号。

 

三是强化调度,推进整治进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实时指挥调度,推动解决突出难点问题,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周调度、月报告制度,通过提示预警,严格落实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的整治责任,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重点突破、分类施治,推进入海排污口

全面整治

 

 

  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唐山市按照“全程关注整治,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坚持全过程梳理、研究、推动排污口整治工作。

 

一是监测工作突出“全”,对交办的2250个排污口逐一梳理,明确需纳入后续监测整治范围排污口1802个,选取代表性1551个(比例86%)排污口全面开展监测工作,通过全覆盖、全要素监测,明确污水排放状况和整治工作重点。

 

二是调研工作突出“细”,先后组织专家300余人次,奔赴田间地头、企业工厂,通过“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管道—排污单位”,全流程了解排污口实际情况,探索治理路径,分类制定整治路线。

 

三是整治工作突出“准”,针对不同类型,精准采取差异化整治措施。对于工业企业类排口,采取深度处理、强化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督导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对于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类排口,采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修复老旧破损管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处理率;对于海水养殖排口,结合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养殖用水全循环、集中处理及坑塘立体混养等方式进行尾水处理。

 

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探索水产养殖治

理新路径

 

 

一是发挥部门技术优势。海水养殖治理,政府的关注点在如何治理,养殖户的关注点在如何生存。经过多年研究,充分借鉴中国海洋大学等多家水产研究机构专业技术优势,通过把尾水治理和养殖工艺优化相结合,努力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充分调动养殖户治理积极性。

 

二是发掘培育典型案例。利用农业专项资金引导,挖掘培育各类典型案例。大型工厂化养殖方面,形成以维卓、向光、兴海等养殖场为代表的尾水生物处理回用模式、砂虑处理与尾水梯次利用模式,实现海水由大引大排向少引不排或少排的转变;中小型工厂化养殖方面,鼓励中小型养殖企业纳管入园,形成丰南区的园区尾水统一处理模式;坑塘养殖方面,形成以海都养殖场为代表的立体混养模式,实现由单层养殖向多营养层次、低密度绿色养殖的转变。

 

三是引导推进全面整治。组织对典型养殖企业现场学习和经验交流,积极组织技术专家与乡镇、养殖户对接,送政策、送经验、送技术,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和养殖户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选取成熟技术治理养殖污染。

 
 

  下一步,唐山市将继续巩固深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探索构建多方联动、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为深入推进“水清滩净、渔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