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接收样品
实验室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检查,确认并记录样品的以下信息:
a) 名称(由客户命名);
b) 类别(如土壤、自来水);
c) 数量(如5袋、3瓶);
d) 规格(如1kg/袋、500mL/瓶);
e) 性状(如褐色粉末、黑色颗粒、无色液体);
f) 运输条件(对运输条件有要求时);
g) 采样日期和时间(检测有时限要求时)。
除了采用文字描述,必要时实验室可通过影像(如照片)记录样品的性状。
02
粘贴标识
样品确认无误后应及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
a)样品名称
b)样品的唯一性编号
c)样品状态(未检、待检、已检、留存)。
确保样品在实验室期间保留样品标识及时更新样品状态。
02
接收方式
样品接收方式:
若客户为送样上门,实验室收样人员尽量与客户一起清点样品,确认无误后再签订委托合同。若样品不满足检测要求,或与客户声称情况不一致,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客户提出。
若与客户为远程签订合同,客户通过物流传送样品,收到样品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实验室有义务向客户说明运输条件要求及样品的检测时限要求。